武汉商学院学生公寓空调管理使用办法

发布者:houqin发布时间:2016-11-18作者:浏览次数:203

 

武汉商学院学生公寓空调管理使用办法

(试行) 
第一条 学生公寓空调是学生公寓配属设施,是学校的公共财

产,为确保学生安全、有序使用空调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空调,包括学生公寓分体空调机(室内

机、室外机及附件)、遥控器等。
第三条 各宿舍申请启用空调前需经宿舍全体成员同意,填写

《武汉商学院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申请表》,指定一名负责人携带本人

身份证和学生证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空调使用手续,领取空调遥

控器。
第四条 空调使用者退宿、调宿时,携带《武汉商学院学生公寓

空调使用申请表》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,管理员对空

调设备进行检查,收回空调遥控器,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。
第五条 空调的使用
(一)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,学生宿舍空调使用时间原则上

规定:夏季为每年61日至930日,冬季为121日至2

28日,天气异常情况下可予适当调整。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

度,冬季不高于16度。
(二)空调的开启与关闭要使用遥控器,不得私自对空调进行

移机、拆除、组装,使用期间如因操作不当引起安全事故,造成的

损失和后果由当事人承担,责任不明确的由宿舍成员共同承担;空

调如有人为损坏,由损坏者照价赔偿并按照校纪校规给予纪律处

分。
(三)为保障空调使用安全,不得在空调上挂放任何物品;不

得在空调上张贴、刻画等操作,保持空调原貌;不得在空调专设电

源上插接其他电器或拉接临时电源。
(四)空调使用者要妥善使用遥控器,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卸下

电池;遥控器损坏、丢失自行负责;遥控器电池为易耗品,请使用

者自购。
(五)空调电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,采用预付方式,由空调

使用者承担。空调启用后,以宿舍为单位购买电量,费用分摊由宿

舍内部人员协商解决。学校提供的免费定额电量保持不变。
第六条 空调的维修
(一)空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后勤集团负责。为保证空调正常

运行,后勤集团将定期对宿舍空调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与保养,每年

不少于一次检测、两次清洗,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二)空调使用者如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,应及时向公寓值

班员报修。出现故障或其它异常现象,可直接拨打空调维修电话报

修,有关联系方式已在空调室内机外壳上张贴公布。如有需要,也

可拨打投诉电话84791111,或发送邮箱:whsxyhqjt@163.com
第七条 本办法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