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章管理使用规定

发布者:houqin发布时间:2016-11-18作者:浏览次数:193

 

印章管理使用规定

为保障集团的合法权益,加强对印章的使用与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:

一、印章由专人保管,使用时需要严格遵守印章使用手续。不得违规使用印章,对违规使用将追究使用人和印章保管人的责任。

 二、印章使用必须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

各类合同、报表、协议、委托书、担保书、公告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需使用集团公章的,需填写《后勤集团用印审批单》,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印章。

三、凡是未办理手续或不符合政策规定,有悖于集团制度规定或者有损集团利益的,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。

四、各部门刻制公章需经过集团办公室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,印章由集团统一保管,部门使用时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使用。

五、印章的领取、收旧、销毁等要进行登记;销毁旧印章须先留印模,两人监销,批准人和监销人签字。

六、印章遗失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,并公告作废。

七、印章、介绍信应妥善保管,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,视情节追究管理人员、使用人员责任。

本规定自2016712日起施行。

附:后勤集团用印审批单

后勤集团用印审批单

日期:       

内容

印章类别

用印份数

总支党章

行政章

部门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集团领导:

办公室负责人:

用印部门负责人:

经办人: